6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qū)區(qū)委政法委微信公號發(fā)布消息稱,目前,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對以賈凈博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及職務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賈凈博,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政府原副旗長、公安局原局長,2019年被查。
內蒙古自治區(qū)區(qū)委政法委微信公號消息提到,2019年9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廳指定由鄂爾多斯市公安局配合巴彥淖爾市紀委監(jiān)委偵辦賈凈博等人職務犯罪案件。在案件偵辦過程中發(fā)現賈凈博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隨后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指定由鄂托克旗公安局主辦該案,共抽調鄂托克旗、東勝區(qū)、達拉特旗、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康巴什公安分局136名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全力攻堅。
消息稱,專案組以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烏拉特前旗及周邊地區(qū)為主戰(zhàn)場,克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日夜兼程數十萬公里,在短短5個月的時間內告破此案,先后赴北京、西安、廣州、深圳、三亞、呼和浩特等12個地區(qū)開展調查取證、抓捕犯罪嫌疑人、查封扣押財產等工作,走訪調查相關企業(yè)160家,查詢個人銀行賬戶1500個,凍結銀行賬戶311個,調取證據1267份,調取查閱賬薄及會計憑證1100多冊,調取查閱有關案卷300多冊,實施搜查行動56次,共訊問犯罪嫌疑人1201人次,詢問證人1869人次,制作案件情況分析表、財產情況分析表、犯罪嫌疑人情況分析表1500多份,制作、更新案件偵辦進度監(jiān)督圖紙198張,裝訂案卷563卷約10萬頁,制作起訴意見書共224頁10萬余字。
消息介紹,該組織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高利放貸積累資金,以開發(fā)房地產、經營酒店、承攬工程等經營活動持續(xù)斂財,有組織地通過暴力手段大肆實施各類違法犯罪。專案組共偵破賈凈博等人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73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礦等16項罪名,抓獲犯罪嫌疑人69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價值14.525億元。經連續(xù)攻堅克難,鄂托克旗公安局于2020年4月30日成功將該案移送起訴至檢察機關。
賈凈博,男,漢族,中共黨員,1972年2月出生,內蒙古自治區(qū)巴彥淖爾市五原縣人。他曾任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公安局黨委委員、公安局副局長(正科),巴彥淖爾市公安局監(jiān)管支隊主持工作,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公安局政委等職,2017年開始擔任烏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10月28日,官方宣布賈凈博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12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廳掃黑辦發(fā)出通告:近期,巴彥淖爾市紀委監(jiān)委與鄂爾多斯市公安機關依法對以賈凈博為首盤踞在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烏拉特前旗等地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進行立案偵查。現已抓獲賈凈博、賈林霖、賈志軍、李蕊、劉長江、韓勇、劉鋼、丁根柱、張福昌、段寶、喬衛(wèi)東、于彥軍、王強、管銳鋒、王海潮、徐小龍、馮金湖等3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其中1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準逮捕。經查,該犯罪組織長期組織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合同詐騙、故意傷害、串通投標、非法采礦、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破壞當地社會秩序。
通告稱,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精神,為依法懲治黑惡勢力犯罪,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現向社會公開征集賈凈博、賈林霖、賈志軍等人的違法犯罪線索。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曾經受過該團伙及成員不法侵害的受害者、知情人,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線索和提供證據,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和舉報信息嚴格保密。
而在2019年12月30日,巴彥淖爾市紀委監(jiān)委又發(fā)出《關于敦促為賈凈博等人涉黑涉惡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及與賈凈博等人有不正當往來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主動投案交代問題的通告》:為嚴肅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正告為賈凈博等人涉黑涉惡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及與賈凈博等人有不正當往來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認清形勢,打消僥幸心理,主動投案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