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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旅疫情防控指南提出多項優(yōu)化防控措施

2022-11-19 08:26:19 來源: 新華社 作者: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文化和旅游部有關司局18日公布《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娛樂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劇院等演出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和《旅游景區(qū)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訂版)、《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版)》等修訂后的疫情防控指南,提出多項優(yōu)化防控措施。

  《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明確,跨省旅游經營活動不再與風險區(qū)實施聯動管理。但相關區(qū)域列為疫情高風險等級時,已經在該地的旅游團隊,必須暫停旅游活動,配合做好相關疫情排查工作。

  《劇院等演出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要求,沒有發(fā)生疫情的地區(qū),屬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督促演出舉辦單位落實常態(tài)化防控措施,原則上不對劇院等演出場所接待消費者人數比例做限制,原則上不對演唱會、音樂節(jié)、實景旅游演出等大型營業(yè)性演出活動觀眾人數做限制。在低風險區(qū),由屬地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自行決定劇院等演出場所接待消費者人數比例以及大型營業(yè)性演出活動觀眾人數。在高風險區(qū),暫緩舉辦營業(yè)性演出活動。

  《旅游景區(qū)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訂版)提出,旅游景區(qū)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區(qū)、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確定,不搞“一刀切”。

  新指南還要求,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劇本娛樂經營場所被劃定為高風險區(qū)的,應暫停營業(yè)。低風險區(qū),上述場所要堅決做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防控政策,進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不隨意關停上述場所,符合解封條件的要及時解封。

責任編輯: 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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