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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家屬獲268萬余元國家賠償,聶母表示不申訴

2017-03-31 01:23:06 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3月30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處獲悉,她已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各項賠償共計268.13991萬元,其中人身自由賠償金52579.1元,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6.482萬元,精神撫慰金130萬元,張煥枝個人的撫養(yǎng)費 6.4萬元。

 

澎湃新聞查詢公開報道發(fā)現(xiàn),該賠償決定中的13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創(chuàng)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此前最高的是呼格吉勒圖父母獲得的100萬元。

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對澎湃新聞表示,對賠償決定書中的內容無異議,不會申訴,“它(賠償決定書)生效期還有一個月,就等待它生效吧。”

澎湃新聞獲得的國家賠償決定書顯示,經釋明法律規(guī)定并在充分協(xié)商的基礎上,河北高院與賠償請求人達成如下協(xié)議:(一)向聶學生、張煥枝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64820元(國家2015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3241元乘以20);(二)就聶樹斌被侵犯人身自由的損失給聶學生、張煥枝52579.1元(國家2015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242.3元乘以217天);(三)一次性支付張煥枝生活費64000元;(四)支付聶學生、張煥枝二人精神損害撫恤金1300000元;(五)鑒于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前期已經通過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有關人員亦代表法院當面向賠償請求人進行了道歉,故賠償請求人對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請求不再主張;(六)賠償請求人提出的其他請求,因不屬于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賠償請求人不再主張。上述法定賠償金額合計為2681399.1元。

1995年,聶樹斌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奸婦女罪被執(zhí)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2016年12月14日下午,張煥枝向河北高院提交了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7項索賠共計1391萬余元,其中申請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200萬元。

2016年12月22日下午,河北高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三名法官,主動約見了張煥枝及其律師,聽取了聶樹斌家屬提交的國家賠償申請的理由;三名法官代表河北高院再次向聶樹斌家人致歉,并表示會在合法的范圍內盡量滿足申請人請求。

責任編輯: 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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