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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連破犀牛角、海馬干和綠鬣蜥等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走私大案

2020-03-25 06:57:01 來源: 中國經濟網 作者: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海關總署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鍥而不舍、一以貫之,堅持高壓嚴打、協(xié)同作戰(zhàn),從嚴、從重、從快打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走私違法犯罪,全力參與抗擊疫情斗爭,切實維護國門生態(tài)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日前,海關總署在打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走私“護衛(wèi)2020”專項行動中,指揮多地緝私部門連破大案,捷報頻傳,相繼查獲犀牛角、海馬干和綠鬣蜥、平原巨蜥、高冠變色龍等多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3月15日,廣州海關緝私局依據線索聯合廣州市公安局在廣州繞城高速某段成功攔截2輛廣西牌照小轎車,從車輛后備箱的2個旅行背包中,查獲犀牛角16件、重約36.6千克,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經初查,該犯罪團伙為牟取利益,先將犀牛角從非洲運至境外,并通過中越邊境繞越設關地走私偷運入境,并經陸路運輸至福建等地銷售牟利。

  3月18日,太原海關緝私局聯合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和山西省公安廳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組織開展打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走私聯合行動,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現場查獲疑似野生動物60只。經初步鑒定,其中包括綠鬣蜥、平原巨蜥、高冠變色龍、中美刺尾鬣蜥、黃喉擬水龜等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的涉案野生動物6只。

  現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在互聯網上結識寵物玩家或賣家,在明知綠鬣蜥、平原巨蜥等野生動物為禁止買賣、進口瀕危動物的情況下,通過郵寄渠道走私入境,再經網絡平臺或寵物市場銷售牟利。

  3月23日,在海關總署統(tǒng)一部署下,廣東分署緝私局協(xié)調廈門、廣州、深圳、拱北海關緝私局,出動150余名警力,在福建、廣東兩省七地同步開展集中收網行動,破獲一起走私瀕危野生動物海馬干案件,打掉4個走私團伙,2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現場查獲被列入CITES公約附錄Ⅱ的海馬干716千克。

  

  現初步查明,以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為首的走私團伙,在境外大量收購海馬干后,利用貨輪船員、專業(yè)“水客”等人員,從福建、廣東兩省的多地口岸走私入境,并運往國內部分中藥材市場銷售牟利,F已查明涉案走私海馬干2.94噸。

  犀牛是哺乳綱、犀科的總稱,主要分布在亞洲和非洲,有4屬5種,其中3種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列為“極度瀕危”、1種被列入“易危”、1種被列為“近危”。目前,該物種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國際上嚴格禁止商業(yè)性貿易。

  

  綠鬣蜥是原產于中南美洲及其周圍島嶼的樹棲型蜥蜴,其體表硬蜱感染率為88.9%,體內寄生蟲感染率為100%,可傳播多種疫病,一旦當做寵物飼養(yǎng),染疫動物可通過直接或者間接方式導致人類患病。由于近年“異寵”之風興起,一些不法分子從中看到“商機”,導致走私、出售珍貴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屢打不絕。

  海關提醒,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海關也提醒,公眾應自覺抵制走私、販賣、購買等行為,共同維護生態(tài)文明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責任編輯: 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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