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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發(fā) 交警提示安全防范要牢記

2019-09-18 00:20:55 來源:今日報道網 作者:楊麗 崔洋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隨著現在路上的汽車越來越多,很多人都會選擇電動自行車出行,作為一般家庭的代步工具,以其輕便、靈活、快捷、經濟走入了人們的生活當中。一是停車方便,二是不怕堵車,可以大街小巷隨意穿行,但是,隨著電動自行車的越來越多,由于法律觀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識差,隨之衍生出了很多交通事故,由此而帶來的悲劇不斷上演,一幕幕血的警示讓人觸目驚心。

 
    慘烈交通事故發(fā)人警醒:
 
    案例一:【遵法守規(guī) 安全出行】
 
    2019年7月15日19時,王某駕駛小型轎車順張南路由北向南行駛,行駛至某路口往南500米隔離帶開口處,與一橫過機動車道的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寧等三分 不搶一秒】
 
    2019年8月3日17時,張某駕駛小型轎車順和平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北京路路口黃燈亮時加速搶行,與順北京路由北向南闖紅燈行駛的趙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致車輛受損,趙某當場死亡,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低頭族上路害人又害己】
 
    2019年8月15日21時,一轎車駕駛員順世紀路由南向北行駛,在途徑某小區(qū)附近時,司機低頭查看手機,將人行道上的一行人撞傷。
 
    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的這幾個原因,希望引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警醒:
 
    1.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路段隔離帶開口處過道路,未做到下車推行,確保安全后直行通過。
 
    2.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通過路口違反交通信號燈行駛。
 
    3.開車撥打電話、看手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機動車通過路口,黃燈亮時加速通過。
 
    淄博張店交警提醒:駕駛電動自行車不能只圖方便,更應注重交通安全,生命只有一次,來不得半點僥幸。因一時的方便,而置生命于危險之中,一旦釀成大禍,必將追悔莫及。守法出行,為安全加碼。
 
 
責任編輯: 孫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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