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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假的行駛證也敢“招搖”上路

2018-04-18 16:18:20 來源:今日報道網(wǎng) 作者:陸永文 姚聰聰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行駛證對于開車的朋友來說都不陌生,可大家是否仔細觀察過我們的行駛證都有哪些特征?近日,河東交警查獲了一個行駛證,而這個行駛證的發(fā)證機關是“山東省臨沂行署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4月16日10點40分左右,山東臨沂河東交警大隊城區(qū)二中隊民警正在轄區(qū)巡邏,當他們駕車巡邏至溫泉路與北京東路交匯路段時,發(fā)現(xiàn)一輛重型特殊結構貨車沿北京東路由東向西駛來,于是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例行檢查。雖然在檢查過程中,駕駛員向民警出示了駕駛證、行駛證和禁區(qū)通行證,但是行駛證上的字樣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臨沂正常的行駛證的發(fā)證機關都是“山東省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而該行駛證的發(fā)證機關卻是“山東省臨沂行署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明顯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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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即民警將該車依法扣留,并將駕駛員帶回交警大隊進一步調(diào)查處理。據(jù)駕駛員穆某介紹,他剛剛應聘了該貨車司機職位,行駛證是車老板放在車上的,他也沒仔細觀察過該行駛證,不知道行駛證這么假。對于行駛證的來源,民警將會作進一步調(diào)查處理。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孫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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